問題已解決
老師,有關于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十萬元免征附加稅的規定嗎



你好,這個只是對教育附加稅,
2021 07/13 11:22

84785019 

2021 07/13 11:31
這個財政文件能發一個給我嗎?

莊老師 

2021 07/13 11:33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項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這里,“繳納義務人”的說法,結論如下:1、 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均可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該政策,不區分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均可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