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普通合伙企業拿財產出質 ,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是這樣理解 的嗎?即使善意的第三人不知情且支付了對價,他從合伙企業取得的出質 財產,也還是歸合伙企業,是這樣?


不是這樣,支付了對價,就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2021 07/24 20:48

84785028 

2021 07/24 21:24
您的解釋讓我更疑惑了?不能對抗 就是這個合伙企業出質的財產還是歸合伙企業,不能算善意第三人,即便第三人付了對價?
艾昵老師 

2021 07/24 21:33
你是不是有具體的題目不懂?你的問題有些奇怪

84785028 

2021 07/24 22:55
就是不太理解普通合伙企業的出質 可以對抗 善意的第三人。我認為的是第三人即使支付了對價取得了質物,這里合伙企業法定的出質權,也可以使第三人無法取得這個質物權力,質物依舊是普通合伙企業的財產。
艾昵老師 

2021 07/25 09:24
為什么會認為普通合伙企業的出質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呢

84785028 

2021 07/25 10:20
講義有這樣寫
艾昵老師 

2021 07/25 11:03
合伙人以財產份額出質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艾昵老師 

2021 07/25 11:04
您好,合伙企業法是這樣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