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CPA經濟法證券法里面的要約收購:收購前持股30%以上,繼續收購需要要約?還是收購前不夠30%,但繼續收購后達到30%時就需要要約?



如果說你直接達到30%的收購,這種要進行要約,達到30%之后,不是必須要進行要約的。
2021 08/06 16:47

84784964 

2021 08/06 17:04
有個題,收購之前是25%,現在打算繼續收購7%,再收購這7%時需不需要要約?

陳詩晗老師 

2021 08/06 17:07
需要的呀,因為你在收購7%就30%了。

84784964 

2021 08/06 17:12
所以,我糾結的是這30%的規定說的是收購前還是收購后?我覺得按照定義應該是收購7%之前夠30%的,要發出要約

陳詩晗老師 

2021 08/06 17:14
這里還是這個樣子去定義的,就是說你收購的時候,如果說你這一次達到了30%,就需要邀約。

84784964 

2021 08/06 17:17
如果是收購了多次,在哪次收購中達到30%的,就要在這次收購前發出要約。那么30%還是收購后的要求

陳詩晗老師 

2021 08/06 17:21
后面的話看情況,不是必須邀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