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取得住宿費增值稅普通發票注明的稅額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2.報銷銷售人員國內差旅費,取得網約車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注明稅額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以上兩個麻煩老師講解一下



住宿費普通發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2021 08/14 22:09

張老師-西昌片區 

2021 08/14 22:12
網約車發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一)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
二、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否則不予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