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經濟法的簡單題 關于第一問 答案是這樣的。但我有疑問 即便是持票人到期了沒有承兌 這張票據銀行已經承兌 成為票據上的主債務人 就應該對于持票人承擔無條件支付的責任 難不成 持票人沒按時提示付款 這個承兌人就可以不用付款了 他的票據義務 就免除了 不是說承兌人和出票人是票據上的永遠的債務人嗎



你好,承兌人承兌后是匯票的主債務人,但不是永遠的債務人。如果承兌人承兌后,出票人沒有足夠的資金用以償還,承兌人持有向出票人的追索權。
2021 08/15 13:33

84785028 

2021 08/15 13:35
但這個題的答案不是這個點,而是承兌日期,到期日后10天。我疑問的是未必到期了承兌人就沒付款的義務 了?

Basage老師 

2021 08/15 16:27
你好,
到期后10天內提示付款。若超過10的期限,如果持票人有合理現由,并作出了充分說明,承兌人仍應付款。
持票人對票據的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二年受法律保護,過后不再受法律保護。

84785028 

2021 08/16 09:09
意思持票人到期后兩年沒有承兌,那就承兌人沒有承兌義務 了?

Basage老師 

2021 08/16 14:45
不同的票據承兌期限不同,票據承兌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承兌。不在規定時間承兌的,不再承兌,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要錢。
按期承兌后,未在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說明理由后,承兌人仍應付款,最遲不超過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