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債務擔保而引發的一項訴訟于2019年12月31日結案,根據法院判決結果,甲公司應承擔債務擔保損失400萬元,相關款項尚未支付。稅法規定,企業該類支出不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賬面價值是400,計稅基礎是多少?為什么?



不允許抵扣,計稅基礎就是0
計稅基礎,就是所得稅前允許抵扣金額
2021 08/23 14:12

84784958 

2021 08/23 14:18
老師 可以麻煩您看下中級實務題庫絕密押題第一卷的第31題嗎?這一題對應著(3)號條件,但是答案中顯示這個其他應付款的計稅基礎是400.還有第(6)號條件,允許稅前扣除但是計稅基礎卻顯示0,是我理解錯誤還是題目答案錯誤呢?

羅老師 

2021 08/23 14:34
請把能把題目粘貼過來
還就是永久性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上述400就是永久性差異

84784958 

2021 08/23 14:39
我不是很理解(3)(6)這兩題的答案,請老師解答一下 謝謝

84784958 

2021 08/23 14:39
這是答案

羅老師 

2021 08/23 14:42
負債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4),稅法不認可,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0,所以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第(6),稅法認可,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700,所以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0

84784958 

2021 08/23 16:10
老師 你這前后回答不一樣啊 前面說不允許抵扣,計稅基礎是0 后面說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