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民李某是高校教授,2020年取得以下各項收入: (1)每月取得工資4000元,6月份取得上半年學期獎金6000元,12月份取得下半年學期獎金8000元,12月份學校為其家庭財產購買商業保險4000元,其所在學校選擇將下半年學期獎金按照一次性獎金辦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2月份以10萬元購買A企業股權,并于10月份以25萬元將股權轉讓給B,不考慮相關的稅費。 (3)5月份出版一本專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當即拿出10000元通過政府部門捐給農村義務教育。 (4)6月份為B公司進行營銷籌劃,取得不含稅報酬35000元,該公司決定為李某負擔個人所得稅。 150.李某被代付的個人所得稅為( )元。 A.8326.05 B.8632.15 C.8421.05 D.8451.84 參考答案:C 我的答案:C 參考解析: 代付的個人所得稅=[(35000-2000)×(1-20%)]÷76%×30%-2000=8421.05(元) 這個2000是哪的,76%又是哪兒的


你好,問題解答中,請稍候
2021 09/29 20:06
柳老師 

2021 09/29 20:10
代付個稅了,35000是稅后收入,設稅前收入為x,稅為x*(1-20%)*30%-2000=24%x-2000,x-(24%x-2000)=35000,x=(35000-2000)/76%,稅=24%(35000-2000)/76%-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