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土地增值稅中,新建房屋轉讓扣除項目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除項目中不得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2021年新增) 為什么要包括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呢? 不得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實際上增加了房地產開發成本,在項目“2.房地產開發成本”中扣除,不單獨作為稅金扣除。既然已經扣除了 為什么要在這一步還要扣除一次 豈不是扣除多呢?



因為你在算那個收入的時候,就已經把那個增值稅這一部分給剪掉了,這個進項稅額他根本就不會影響你的那個增值額,它是屬于負債,所以說不包含的。
2021 11/04 18:14

陳詩晗老師 

2021 11/04 18:14
這個開發成本扣除的話,他并沒有重復扣除呀,你指的是哪里。

84784976 

2021 11/04 18:33
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不是已經計入研發成本了嗎?計入研發成本已經扣除了呀,然后在稅金里面又扣除一次,不是扣了兩次嗎?

陳詩晗老師 

2021 11/04 18:35
你這個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和研發成本,它是兩回事兒呢。

84784976 

2021 11/05 06:31
我知道啊,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是不是計入第二步開發成本,然后已經扣除呢?為什么又在第四步與房地產轉讓稅金里面又扣除一道????

84784976 

2021 11/05 06:32
可以看下土地增值稅在回答我的問題嗎,感覺回答的壓根不是我問得

陳詩晗老師 

2021 11/05 11:20
沒有啊,轉讓的稅金里面是不會包含增值稅的呀,轉讓的稅金只是你轉讓環節的附加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