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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怎么區分規上規下企業。各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同學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當年產品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含)的工業企業。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布置2010年統計年報和2011年定期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國統字〔2010〕87號),規模以上工業法人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2010年年報統計范圍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2011年定期報表統計范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擴展資料:
我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范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分為:
一、限額以上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
二、限額以上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
三、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1.“小升規”企業納稅有困難的,經地稅部門審核批準,三年內給予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優惠,第一年減按應納稅款的30%征收,第二年減按50%征收,第三年減按70%征收;2.支持和引導“小升規”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經認定后的“小升規”企業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對“小升規”首次上規企業,經地稅部門審核批準,水利建設基金當年減半征收,如當年已繳納的,次年減半征收。
3.“小升規”企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單位繳納部分享受3年政策優惠期,即允許其首次上規模后3年內單位繳費比例實行臨時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當于企業繳費統籌部分1個月的額度,在每年6月份減征。
4. “小升規”企業首次上規獎勵,其中市級財政獎勵2萬元,鼓勵各縣(市)區給予配套獎勵。
5.各縣(市)區以“小升規”企業上一年度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實繳稅款為基數,在3年內對實繳稅款地方財政新增部分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
6.對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方向,依法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并連續2年履行繳費義務且勞動關系穩定、積極采取措施開展穩定就業工作,
申報年度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人數(不包括因退休、死亡、入伍、升學原因)少于單位當年度平均參保人數1.5%的“小升規”企業,給予穩定就業失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補貼額度為申報年度企業失業保險單位實際繳費部分的50%。
2021 11/23 1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