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合伙企業適合風險小的企業,那有什么缺點嗎



①由于合伙企業的無限連帶責任,對合伙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責任人的身份入伙,由于有限責任人不能參與事務管理,這就產生有限責任人對無限責任人的擔心,怕他不全心全意的干,而無限責任人在分紅時,覺得所有經營都是自己在做,有限責任人就憑一點資本投入就坐收盈利,又會感到委屈。因此,合伙企業是很難做大做強的;
②雖說連帶責任在理論上來講有利于保護債權人,但在現實生活中操作起來往往不然。如果一個合伙人有能力還清整個企業的債務,而其他合伙人連還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沒有時,按連帶責任來講,這個有能力的合伙人應該還清企業所欠所有債務。但是,他如果這樣做了,再去找其他合伙人要回自己墊付的債款就麻煩了,因此,他不會這樣獨立承當所有債款的,還有可能連自己的那一份都等大家一起還。
2021 12/08 1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