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物業公司收取公共收益,例如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協議上簽訂60%收益屬于業主委員會的,40%收益歸物業公司,這樣物業公司是按照自己實際收益的40%部分來繳稅,還是需要含業主委員會收益的60%一起來100%來繳稅呢?



你好!是按40%來繳納的了
2021 12/21 09:17

84785004 

2021 12/21 09:21
那業主委員會的60%的收益我們有義務幫他們代繳稅嗎?

宋生老師 

2021 12/21 09:24
你好!如果是你們收,是有義務的

84785004 

2021 12/21 09:28
業主委員會本身是沒有辦法收款,肯定是委托物業公司幫忙代收,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雙方簽訂協議,公共收益40%屬于物業公司,60%屬于業主委員會。那如果收了10000的公共收益,按協益6000元物業公司就會匯入業主委會員的指定專用賬戶,另40%的收益4000元,物業公司留存在自己賬戶,對這4000元的收益,物業公司確認收入和繳稅這個是沒有問題。就是業主委會員的60%收益這塊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有責任幫他們代繳部分收益的稅款

宋生老師 

2021 12/21 10:38
你好!是要代扣代繳的

84785004 

2021 12/21 11:09
我們如果沒有幫他們代扣代繳,物業公司會存在怎么樣的風險。如果我們幫他代扣代繳,又應該如何操作呢?

宋生老師 

2021 12/21 13:35
你好!這個建議你問下你那邊稅務局,因為業委會本身是沒有主體資格,估計稅務局會讓你們來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