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購入一棟辦公樓,實際取得成本為4000萬元。該辦公樓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因公司遷址,2×17年6月3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經營租賃協議。該協議約定:甲公司將上述辦公樓租賃給乙公司,租賃期開始日為協議簽訂日,租期2年,年租金600萬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賃協議簽訂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3900萬元。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2×17年12月31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2200萬元。相關分錄怎么寫



折舊金額=4000/20×6/12=100(萬元)
辦公樓出租前的賬面價值=4000-4000/20×2.5=3500(萬元)
出租日轉換為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當日的公允價值3900萬元確認投資性房地產的人賬價值,且將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的貸方差額記入其他綜合收益,所以應確認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3900-3500=400(萬元)
出租辦公樓取得的租金收入應當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2021 12/27 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