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我司是一家剛從外貿轉生產型小企業。 我們公司情況是:一部分產品是直接采購就直接出口;一部分產品是直接采購我們公司組裝出口;一部分產品是我們公司研發設計好委托別家公司生產然后我們再組裝出口。 請問老師,像這種情況您覺得現在這樣好(直接申請出口退稅),還是業務拆分好(現在這家公司專門生產及研發,另外一家貿易公司專門銷售及出口退稅)。 如果維持現狀直接申請出口退稅的話,以上三種情況都算自產或視同自產嗎?都能申請退稅嗎? 如果選擇業務拆分,會不會更合適些?另外,關聯方交易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請問老師幫忙分析下以上兩種選擇的利弊各有什么呢?



你公司自己加工出口,可以坐生產免抵退。外購的可以和自產的一樣,算退稅。但具體那種退稅方式適合你,你要把具體出口也許個的退稅算出來才知道那個更好,這個是要計算比
2021 12/29 17:30

張壹老師 

2021 12/29 17:31
要計算比較,再看哪種形式的企業適合退稅多,交稅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