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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師,審計中,針對特別風險,如果控制測試有效,什么情況是分析程序比細節測試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不做細節測試)?(與高度自動化下控制測試比實質性程序有效是相關的嗎?)



您好,
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控制測試不是必須實施的審計程序,而實質性程序是必須執行的。另外,注冊會計師并非必須要對“所有的”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只需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測試。
要求注冊會計師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測試。注冊會計師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是一種判斷,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無論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均應當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不得將實質性測試僅集中在例外事項上。
2022 01/25 08:19

84785027 

2022 01/25 10:26
有呢,我想問的是什么情況是分析程序比細節測試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不做細節測試)?老師能舉下例子不?

venus老師 

2022 01/25 10:31
沒有說一定是實質性分析程序比細節測試更能有效的將認定層次的檢查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的哦,而是說實質性分析和細節測試哪個好用我就用哪個,這兩者沒有優劣的對比的哦~

84785027 

2022 01/25 13:08
有呢,老師這點沒講例子

venus老師 

2022 01/25 13:09
老師這里沒有例子,只有理論

84785027 

2022 01/25 13:17
第三條這個,有什么例子沒?

84785027 

2022 01/25 13:29
好的。。。謝謝老師

venus老師 

2022 01/25 13:54
好的么,同學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