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租金的發票這樣開可以嗎?單位沒按面積開



就這樣的吧,能說明清楚業務金額就行
2022 02/28 09:37

84785007 

2022 02/28 09:38
好的,謝謝老師

家權老師 

2022 02/28 09:49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3號規定: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 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 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 開增值稅發票時,還要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