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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政策是什么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106號)、《關于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2號)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現將試點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征增值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免稅適用范圍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指試點納稅人接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運輸工具所有人、運輸工具承租人或運輸工具經營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或通過其他代理人,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為委托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從事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出港口、聯系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所稱的“貨物”包括出口貨物和進口貨物。
試點納稅人直接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以及未包括離港或到港服務環節在內而單獨提供的拖車、報關、報檢、驗貨、境內貨物運輸代理等與貨物和船舶代理無關的業務活動,不屬于免稅范圍
2022 03/03 2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