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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課沒有提到初級經濟法第二節,1、法人設立中的責任承擔:設計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 2、營利法人里出資人的第四條: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法人權利機構、執行機構做出的程序或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和法人章程的決議。 以哪個為準學習呀



你好,內容不沖突,網課沒提及,可能為非重要章節,有個印象就好,不是考試重點
2022 03/12 00:09

網課沒有提到初級經濟法第二節,1、法人設立中的責任承擔:設計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 2、營利法人里出資人的第四條: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法人權利機構、執行機構做出的程序或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和法人章程的決議。 以哪個為準學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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