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項固定資產,當年9月份董事會通過決議,將該資產對外出售,當年11月份與獨立第三方簽訂出售協議,請問是9月份就劃為持有待售資產還是11月份?



什么樣的資產可以劃分為持有待售資產?
企業主要通過出售而非持續使用一項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收回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其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除處置組中包含的流動資產以外,其他流動資產不能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根據類似交易中出售此類資產或處置組的慣例,在當前狀況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極可能發生,即企業已經就一項出售計劃作出決議且獲得確定的購買承諾,預計出售將在一年內完成。有關規定要求企業相關權力機構或者監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出售的,應當已經獲得批準。
2022 03/20 21:14

徐悅 

2022 03/20 21:16
你好,這個要看企業是否已經就一項出售計劃作出決議并且獲得確定的購買承諾。如果沒有購買承諾,那是要在11月份的

84784960 

2022 03/20 21:47
有認真看問題嗎?

84784960 

2022 03/20 21:47
9月做出決議

84784960 

2022 03/20 21:48
11月購買承諾

徐悅 

2022 03/20 22:25
老師認為是11月份劃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