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假定某居民個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2019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后共取得稅前工資收入20萬元,勞務報酬1萬元,稿酬1萬元。該納稅人有一個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納稅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滿60歲。 計算其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你好,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20+1*(1-20%)+1*×(1-20%)×70%=21.36,應納稅所得額=21.36-6-0.1*12-0.2*12=11.76,個稅=11.76*0.1-0.252=0.924萬元
2022 04/21 1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