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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的建筑物算投資性房地產,而準備出租的建筑物不算投資性房地產,是這樣嗎



您好
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包括自行開發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企業計劃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此類。
已出租的投資性房地產租賃期屆滿,因暫時空置但繼續用于出租的,仍作為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以經營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權再轉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也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母公司以經營租賃的方式向子公司租出房地產的,該項房地產應確認為母公司的投資性房地產。
(二)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取得的、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的閑置土地,不屬于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業擁有產權的、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開發活動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企業在判斷和確認已出租的建筑物時,應當把握以下要點:
1.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業擁有產權的建筑物。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再轉租的建筑物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業已經與其他方簽訂了租賃協議,約定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一般應自租賃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開始日起,經營租出的建筑物才屬于已出租的建筑物。通常情況下,對企業持有以備經營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書面決議,明確表明將其用于經營租出且持有意圖短期內不再發生變化的,即使尚未簽定租賃協議,也應視為投資性房地產。
3.企業將建筑物出租,按租賃協議向承租人提供的相關輔助服務在整個協議中不重大的,應當將該建筑物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2022 04/21 14:26

84784961 

2022 04/22 11:28
能講的通俗易懂點嗎,太長了

bamboo老師 

2022 04/22 11:30
就是符合條件的 這種準備出租的也算??
企業持有以備經營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書面決議,明確表明將其用于經營租出且持有意圖短期內不再發生變化的,即使尚未簽定租賃協議,也應視為投資性房地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