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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境內單位向境外單位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能否享受跨境應稅行為免征增值稅,要滿足什么條件才能享受?呢?



您好!、《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2號)第二條規定,下列跨境服務免征增值稅:
(九)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研發和技術服務(研發服務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務除外)、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除外)、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除外)、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服務、遠洋運輸期租服務、遠洋運輸程租服務、航空運輸濕租服務。
境外單位從事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業務經停我國機場、碼頭、車站、領空、內河、海域時,納稅人向上述境外單位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站場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屬于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物流輔助服務。
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鑒證咨詢服務,以及提供服務時貨物實體在境內的鑒證咨詢服務,不屬于本款規定的向境外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
2022 04/21 17:04

84784948 

2022 04/21 17:38
那我公司幫香港公司提供申請香港政府補助項目屬于這免征增值稅范圍內嗎?

宋生老師 

2022 04/21 18:31
你好!是的。是屬于免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