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問業務(2)中的0.3萬元運雜費再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怎么處理,書上說計入材料成本,不能直接在會計利潤中扣除,但這0.3萬元確實是發生了,會計利潤里不計算它,它到哪里去了呢



同學您好
借 原材料10+0.3=10.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
貸:營業外收入 11.3
銀行存款 0.3
0.3不能直接扣除,隨著原材料變成庫存商品再變成主營業務成本,最終還是會被稅前扣除的。
2022 04/25 14:49

84784988 

2022 04/25 16:17
也就是說在下一年度,這0.3就被算到成本里被稅前扣除了唄,這一年度還沒動它

王曉老師 

2022 04/25 17:34
同學您好
是的,理解是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