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有限責任公司為擴大公司生產經營規模,于2016年3月10日召開股東會上,經代表70%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決定吸收合并B有限責任公司。同年3月18日通知了甲、乙、丙、丁四位債權人,并于4月5日在報紙上進行了公告。4月16日,甲、乙、丙三位債權人均向A公司提出清償債務的要求,A公司按照規定向甲、乙債權人清償了債務,向丙債權人提供了相應的擔保。6月11日,丁債權人也向A公司提出清償債務的要求,A公司對丁債權人既未清償債務,也未提供相應的擔保。2016年8月1日,A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了有關的登記手續。 問題(1)A公司股東會決定吸收合B有限責任公司的表決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問題(2)A公司通知債權人、發布公告的時間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問題(3)A公司對甲、乙、丙、丁債權人的要求所作的反應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1)A公司股東會決定吸收合并B有限責任公司的表決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合并作出決議時,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本題A公司在作此項表決時,是經代表70%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超過了2/3的標準,是符合規定的。
(2)A公司通知債權人的時間是符合規定的,在報紙上發布公告的時間也是符合規定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會在作出合并決議后,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3)A公司對甲、乙、丙、丁債權人的要求所作的反應是符合規定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A公司對甲、乙債權人清償了債務,向丙債權人提供了相應的擔保,是符合規定的。由于丁債權人向A公司提出要求時已超過了30日的期限,因此A公司對丁債權人既未清償債務,也未提供相應的擔保,同樣是符合規定的。
2022 04/30 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