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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復核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價格公式中:(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收回數量*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率) 我有點不不太理解:其中委托加工收回數量*定額稅率不是=應納稅額嗎?



這是對復合計稅的消費品,如白酒才適用。
2022 05/05 16:30

84784985 

2022 05/05 16:30
應納稅額/(1-消費稅稅率) 得出的數據我感覺有點毛病

文文老師 

2022 05/05 16:36
(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收回數量*定額稅率)這不是應納稅額。是含從量消費稅不含從價消費稅的組價

84784985 

2022 05/05 16:48
我說的是,委托加工收回數量*定額稅e是按量計算的應納稅e

文文老師 

2022 05/05 16:54
是含從量消費稅不含從價消費稅的組價/(1-消費稅稅率) 得到含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