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個問題請教老師:我們都知道工程企業確認收入是根據造價合同,就是完工百分比,一般是已發生成本占預計總成本的比例,乘以預計總收入,減去前期累計確認的收入, 為當期收入。但有些企業根據給業主開具的發票確認當期收入,當期沒有成本,就按照一定比例暫估成本,比如 4月份給業主開票100元(也有可能是是收業主預付款,開發票,一些財政資金 要求付預付款的時候就開發票),4月沒有發生成本,就暫估成本98元,這樣做符合會計準則嗎



4月份給業主開票100元(也有可能是是收業主預付款,開發票,一些財政資金 要求付預付款的時候就開發票),4月沒有發生成本,就暫估成本98元,嚴格來說,不符合會計準則
2022 05/11 0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