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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實收資本30萬,原A和B股東各投資15萬,各占股50%,經過三年經營未分配利潤10萬?,FA股東以15萬元轉讓價格轉給C股東,稅務核定轉讓收入為20萬,以20減15萬(5萬),這個數為基數計征財產轉讓個稅。C股東之后再轉讓給D股東時,轉讓時股本原值應該填寫多少?" 這個是不是應該在A退出時,同時將A.B的分紅先分了?再改成加資10萬,變每人20萬?



C股東的轉讓原值還是15萬,因為實際支付了15萬
2022 05/20 14:43

單位實收資本30萬,原A和B股東各投資15萬,各占股50%,經過三年經營未分配利潤10萬?,FA股東以15萬元轉讓價格轉給C股東,稅務核定轉讓收入為20萬,以20減15萬(5萬),這個數為基數計征財產轉讓個稅。C股東之后再轉讓給D股東時,轉讓時股本原值應該填寫多少?" 這個是不是應該在A退出時,同時將A.B的分紅先分了?再改成加資10萬,變每人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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