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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表納稅調整增加額怎么算



納稅調整增加額:是填報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的收入確認和成本費用標準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所得的金額。
納稅調整增加額包括:工資薪金納稅調整額、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納稅調整額、利息支出納稅調整額、業務招待費納稅調整額、廣告支出納稅調整額、贊助支出納稅調整額、捐贈支出納稅調整額、折舊、攤銷支出納稅調整額、壞賬損失納稅調整額、壞賬準備納稅調整額、罰款、罰金或滯納金、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其他納稅調整增加項目。
金額等于附表五《納稅調整減少項目明細表》第21行。
1、房地產行業本期已轉銷售收入的這部分預售收入毛利額也在本表填列。
2、對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的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符合稅前扣除標準的部分可以在“納稅調整減少額”中反映。
3、以前年度進行納稅調整增加的減值準備,本年度發生了減值的各項準備金,可以在此填列。
4、填報本年度轉回、轉銷的除壞賬準備以外的其他各項準備,包括因處置資產而沖銷減值準備形成的納稅調減額。(國稅發[2003]45號)
5、對開辦費、折舊等以前已經調增應稅所得額,在本期應予以調減的部分。
6、以前年度結轉在本年度扣除的廣告費支出也要在此填列。
2022 05/26 1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