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發給員工的通訊費補貼,交通費補貼,不和工資一起發放,不納入工資薪金總額,而是 每月憑票報銷,直接 借:管理費用-通訊費 貸 庫存現金 這樣可以嗎?這樣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我知道這個規定,但還是不明白,如果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中,而產生的交通費或電話費,憑票報銷,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你所說的那種納入工資薪金了,肯定是要交稅,這點我明白的
2017 05/18 12:10

張艷老師 

2017 05/18 08:57
借:管理費用-通訊費 、交通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等
要合并繳納個稅的

84785008 

2017 05/18 09:08
@劉老師—追夢: 憑發票報銷 也要繳納個稅 ? 我沒納入工資薪金總額 ,也沒和工資一起發放啊

張艷老師 

2017 05/18 11:3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張艷老師 

2017 05/18 14:05
如果是生產經營需要的,可以稅前扣除的。要是給員工的津貼據要合并工資繳納個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