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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流量表,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應該怎么解釋呢?



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歸還金融企業的借款本金、償付企業到期的債券本金等。
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企業償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不在本項目中反映。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其他投資單位的利潤或用現金支付給其他投資者的利息。
【例】某企業期初應付現金股利為310 000元,本期宣布并發放現金股利600 000元,期末應付現金股利220 000元。
本期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計算如下:
本期宣布并發放的現金股利 600 000
加:本期支付的前期應付股利(310 000-220 000) 90 000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690 000
【例】某企業本期用銀行存款支付長期借款100萬元,利息10萬元,本期無其他與“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相關的事項。
根據上述資料,該企業本期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應該是100萬元,而不是長期借款本金與其利息的和110萬元。因為企業本期償還的屬于因長期借款所產生的利息不在“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而應在“償還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在第二個例子中,由于本期無其他與“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相關的事項,因此在現金流量表中的“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填列的數額應該是100萬元。
2022 06/16 1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