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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如何確認增值稅納稅時點?



?????我公司和客戶簽訂了一筆設備銷售合同。?1、合同約定:設備發出后1個月內我公司收總價款的45%;設備在客戶現場安裝調試并經客戶驗收后1個月內,我公司收總價款50%;客戶驗收后1年內,我公司收總價款5%。?2、實際操作情況:?2013年7月1日設備發出;?2013年8月1日設備安裝調試結束,客戶出具了驗收書。我公司在2013年7月15日我們收到45%貨款我公司在2013年10月8日收到50%貨款;?3、我公司現在的增值稅繳納處理:我公司在8月1日按總價款的45%計提銷項稅額,在9月份征期申報;我公司在9月1日按總價款的50%計提銷項稅額,在10月份征期申報;剩余的5%貨款,我公司計劃在14年7月31日計提銷項稅額,并在14年8月征期申報納稅。請問,我公司目前的稅務處理正確嗎?
2017 06/07 22:05

李老師2 

2017 06/07 22: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所述的業務如果是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合同中約定了分期收款的日期,則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開具發票計算繳納增值稅。建議貴公司持具體的書面合同請主管稅務機關結合具體情況進一步判斷。

李老師2 

2017 06/07 22: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第三十八條規定,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按貴企業的描述,應屬于分期付款的銷售方式,根據上述規定,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