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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因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所支付的雙倍工資,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您好
企業因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所支付的雙倍工資,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022 08/20 09:49

84784956 

2022 08/20 09:50
額外的部分屬于罰款類,也是可以扣除嗎

bamboo老師 

2022 08/20 09:55
這個看當地稅務怎么解讀 因為地區稅務解讀不一樣會有差異
有的地區稅務認為?補償支出屬于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罰款,應當能夠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有的地區稅務認為
《關于企業薪酬、薪水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告訴》(國稅函〔2009〕3號)規則,是指企業依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定的薪酬、薪水準則規則實踐發放給職工的薪酬、薪水。
對薪酬、薪水進行合理性承認時,依據企業是否制定了較為標準的職工薪酬、薪水準則、企業所制定的薪酬、薪水準則契合職業及區域水平、企業在必定時期所發放的薪酬、薪水是相對固定的,薪酬、薪水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企業對實踐發放的薪酬、薪水,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責任、有關薪酬、薪水的組織,不以削減或躲避稅款為意圖等五條準則予以詳細把握。對合法性而言,納稅人所付出的薪酬、薪水,不得違反勞作法、勞作合同法及稅法的相關準則性與操作性規則,《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則,罰金、罰款和被沒收的資產不得稅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