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為了合理節稅,延長了供應鏈,本來是A賣貨給D,但是領導又成立了兩家公司B,C,也是形成A賣貨給B,B賣貨給C,C賣貨給D(BC是有返稅政策地區),但是貨物是直接從A運到D,這種合法嗎?



不合理
有風險
運輸流不一致。
2022 09/26 09:04

84785010 

2022 09/26 09:11
那怎么處理呀

郭老師 

2022 09/26 09:12
你好,你們想要正常做賬的話,每次都是a銷售給a運輸給B,然后B再運輸給C,最后C在運輸給的,你本來就是關聯企業了,這種就是有風險的。即使按照我上面的操作方法,也避免不了關聯企業會被認為虛開

84785010 

2022 09/26 09:14
不是關聯企業,獨立的公司

郭老師 

2022 09/26 09:20
你好,不是一個老板的嗎?

84785010 

2022 09/26 09:24
實際是同一個老板,但是操作上不是,這幾個公司的人員沒有聯系,成立的是獨立的公司,沒有關聯關系

郭老師 

2022 09/26 09:33
好那就可以的,按照上面的來做。

84785010 

2022 09/26 09:54
問題就在運輸的物流上,不知道怎么出來,這樣Bc的物流不就不一致了嗎?

郭老師 

2022 09/26 09:58
你好。你別讓a直接運輸給C就可以啦,A運輸給B,然后B再運輸給CC最后再運輸給的不就可以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