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1年某居民企業實現商品銷售收入2000萬元,發生現金折扣10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出租房屋收入100萬,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30萬元。該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4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320萬元。(1)確定2021年度該企業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2)計算納稅調增額。



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10.15,(2000-100+100+30)*0.5%=10.15 <40*0.6=24
可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304.5, (2000-100+100+30)*15%=304.5<320
2)計算納稅調增額=40-10.15+320-304.5=45.35
2022 10/10 2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