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財稅【2010】第110號文件明確,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目前我們公司去申請備案,得到的答復是沒有稅務細則來支撐這個財稅文件流程不好做,那么財稅文件和稅務文件有什么區別?效力上有什么差異?.



根據《江蘇省地稅局關于<涉稅管理事項及提交資料>的公告》(蘇地稅規〔2011〕7號)的規定,此項營業稅減免需提供:1、減免稅審批(備案)申請表,2、節能服務公司于用能企業簽訂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2017 06/23 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