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1年某居民企業實現商品銷售收入2000萬元,發生現金折扣10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出租房屋收入100萬,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30萬元。該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4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320萬元。(1)確定2021年度該企業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2)計算納稅調增額。



同學你好
一、業務招待費的60%=40×60%=24(萬元),最高扣除限額=2100×0.5%=10.5(萬元),可以稅前扣除10.5萬元。納稅調增29.5
二、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2100×15%=315(萬元),實際發生額320(萬元),可以稅前扣除315萬元。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合計=10+300=310(萬元),納稅調增10
三、合計納稅調增39.5
2022 10/15 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