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這道題中1、計算行使股票期權計劃時計算個稅的稅率為啥不是股息紅利所得的稅率20%而是10%呢? 2、計算出售股票的個稅時,估價為啥是(10-4)而不是(10-2.5)呢?


同學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政策規定: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而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個-4是因為行使時已經扣了4-2.5的個稅
2022 10/20 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