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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副產品自產自銷,免增值稅嗎,企業所得稅也是免的嗎?有沒相關文件



農業生產者
優惠內容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的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2.農產品應當是列入《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字〔1995〕52號)的初級農業產品。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項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
2022 10/21 11:57

84785043 

2022 10/21 11:58
企業所得稅呢?免不免

84785043 

2022 10/21 11:58
那我有部分是外購進,再加工銷售出去,這部分應該都需要交吧

郭老師 

2022 10/21 11:58
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①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②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③中藥材的種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⑤牲畜、家禽的飼養;
⑥林產品的采集;
⑦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⑧遠洋捕撈。
(2)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交叉出題):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②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3)企業根據委托合同,受托對符合規定的農產品進行初加工服務,其所收取的加工費,可以按照農產品初加工的免稅項目處理。
(4)企業從事適用企業所得稅減半優惠的種植、養殖項目,并直接進行初加工且符合農產品初加工目錄范圍的,企業應合理劃分不同項目的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分別核算種植、養殖項目和初加工項目的所得,并各按適用的政策享受稅收優惠。
(5)企業同時從事適用不同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項目的,應分別核算,單獨計算優惠項目的計稅依據及優惠數額;分別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比例分攤法或其他合理方法進行核定。
(6)企業對外購茶葉進行篩選、分裝、包裝后進行銷售的所得,不享受農產品初加工的優惠政策。
(7)企業購買農產品后直接進行銷售的貿易活動產生的所得,不能享受農、林、牧、漁業項目的稅收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