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因以前年度實際資產損失未在稅前扣除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稅額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其中“追補確認年度”是指哪年?是在追補確認期限內即2018-2023中發現的那一年嗎?



您好,是實際發生損失年度
2022 11/12 10:58

84785025 

2022 11/12 11:34
那這題為什么在2018年抵扣稅額,要在2020年抵呢?

小林老師 

2022 11/12 11:58
您好。因為18年多繳納的部分在20年抵扣,少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