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2021年開發10棟房產待售,房產原值共計1500萬元,2021年4月30將其中的8棟對外出售,另外2棟對外出租,年租金共計為12萬元(不含增值稅),則該房地產開發企業2021年應納房產稅()萬元。 A.1.68 B.0.84 C.1.44 D.0.96 D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所以對于出售的8棟房產不用繳納房產稅,但針對出租的2棟需要繳納房產稅,4月30日開始出租,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應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如果是4月1號對外出租呢?



您好 解答如下
還是從次月開始計算的
2022 11/12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