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受讓企業取得轉讓企業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注意不是等于原資產的計稅基礎,是以這個原計稅基礎乘以股權支付部分所占的比例,然后加上支付的非股權支付額計算。題干中1000×(1600÷1800)是股權支付部分的計稅基礎(按原計稅基礎確認),200是非股權支付部分的公允價值。甲企業取得資產的計稅基礎=1000×(1600÷1800)+200=1088.89(萬元) 請問這個計算的時候為什么不用乘90%的比例?



你這里面的數據,這個一千一千六和1800本身就是90%的。
2022 11/17 1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