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銷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經發出,每件成本為60元。合同約定丙公司應按每件100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售價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續費。本月丙公司對外實際銷售1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600元,款項已經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時,向丙公司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知甲公司和丙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人,使用增值稅稅率16%。



您好
請問您有什么疑問
2022 12/01 21:40

84785025 

2022 12/01 21:41
老師 甲公司和丙公司的分錄應該怎么寫

bamboo老師 

2022 12/01 21:51
交付商品:
借:發出商品200*60=12000
貸:庫存商品12000
受托方實際銷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
借:銀行存款 11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6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60=6000
貸:發出商品600
這里丙沒有開具手續費發票嗎

84785025 

2022 12/01 22:53
沒有誒老師

bamboo老師 

2022 12/01 22:58
那甲就這樣寫分錄就好了
丙公司
1、收到代銷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200*100=20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 20000
2、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11600
貸:應付賬款? ?1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6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600
貸:應付賬款? 1600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 10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