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律所的合伙人增了一個外籍人,正常經營所得和其他人一樣申報嗎,有什么區別嗎



同學,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若合伙人是外國人,計算個人所得稅涉及到關于外籍個人的相關規定。
個人所得稅涉及到關于外籍個人的相關規定如下:
一、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
外籍人員個稅起征點提高到4800元,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
對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個人,其納稅義務的判定,是以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時間和任職受雇機構的具體情況來判定的:
1、居住時間不超過90天或183天納稅義務的判定: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不超過90日或在上述協定規定的期間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183日的個人,由中國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該雇主的中國境內機構負擔的工資薪金,免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居住時間超過90天或183天但不滿1年納稅義務的判定: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超過90日或在上述協定規定的期間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日的個人但不滿一年的個人,其實際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3、居住時間滿1年但不超過5年納稅義務的判定:
在中國繳納無住所但在繳納居住滿1年而不超過5年的個人,其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繳納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國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其臨時離境工作期間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僅就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報納稅。
對在1個月中既有中國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也有在臨時出境期間由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應合并計算當月應納稅,并按稅法規定的期限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4、居住時間超過5年納稅義務:
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是指個人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滿5年,即在連續5年中的每一納稅年度內均居住滿1年。
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后,從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應當就其來源于境內、境外的所得申報納稅;凡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則僅就該年內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申報納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群體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上述介紹了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外籍人員不屬于我國公民,但也要依法納稅。納稅是每個人在我國境內工作的人的義務,也是稅務法律的公平公正的體現,確保納稅群體的全覆蓋,保障國家根本利益不受損。小編最后提醒大家,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因此提醒大家按時足額納稅。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2023 01/10 15:59

84785038 

2023 01/10 16:04
還是沒有太懂,因為我要申報律所第四季度的生產經營所得稅了,正常不是要按照合伙人的比例進行申報嗎,現在增加了一個外籍人,操作還和之前一樣嗎,也給外籍人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申報?

Anan老師 

2023 01/10 16:25
同學,你好!
讓你久等了,為了確保準確無誤,剛剛老師跟稅務局確認了一下:關于外籍人生產經營所得申報是和其他人員一致:
稅務局回復如下:只要律所是在境內注冊的,所有合伙人申報經營所得沒有區別,不管是居民或是非居民(外籍)申報方式是一致的~

Anan老師 

2023 01/10 16:25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84785038 

2023 01/10 16:32
謝謝老師

Anan老師 

2023 01/10 16:50
不客氣的~
一份耕耘,一份收獲~,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