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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請問過路費發票上的項目是:經營租賃-通行費,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面的稅金也能抵扣嗎?有具體規定條款嗎?



老師您好!您提到的過路費發票上的項目:經營租賃-通行費對應的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20條規定,電子普通發票發票金額中的稅金部分允許抵扣,但稅收優惠政策不予抵扣。抵扣使用條件包括被抵扣稅款的認定,以及抵扣者的身份等等。此外,企業在申報增值稅時,也不能抵扣內部過路費等,除非這些費用已經被報銷或開具發票,詳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拓展知識:
企業抵扣增值稅有以下要求:
1.抵扣者必須是納稅人。
2.被抵扣的稅款必須是勞務報酬、可以計入企業權益的土地使用權稅金、小型微利企業營業稅等稅款實際繳納的;
3.在當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稅,不得超過發生的應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收入;
4.抵扣和申報是在同一季度內完成,即抵扣應當在申報增值稅之前;
5.充分核實發出票據的真實性,以及稅款繳納情況和應享受抵扣資格等;
6.抵扣以票據為憑證,經有資質的會計機構出具的報表的稅款形式,根據規定的操作程序進行抵扣。
2023 01/10 1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