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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個稅時顯示上個月有應補(退)稅額0.24,實際上未有交稅?是什么情況



一般情況下,申報個稅時顯示上個月有應補(退)稅額0.24,實際上未有交稅,可能是由于稅表中的某一項收入在上個月的時候并沒有及時繳納稅款的原因,而個稅系統會根據個人工資收入或其他收入自動計算所應補繳或退稅情況,所以導致系統顯示應補稅0.24,而實際未交稅。
拓展知識:
在此情況下,可以通過修改個稅系統中的收入來調整稅款金額,以達到自動交稅的目的。可以接入稅務征管機關系統,及時發現個人納稅信息變更,并及時發布納稅信息,從而有效實現自動交稅功能,避免應補稅額0.24的現象。
2023 01/11 1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