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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 ,稅務登記流程



您好,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到分公司所在地稅務局登記: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三、法人委托書。
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七、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二級分支機構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非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由總機構出具的二級分支機構的有效證明。
八、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等。
2017 07/25 2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