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跟員工簽勞務合同,每個月做工資,在個稅系統申報,不買社保,可以這樣嗎



不可以,個人勞務報酬收入是勞務報酬稅的征管對象,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收到的勞務報酬超過稅務機關規定的起征點以上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社會保險則是簽訂勞務合同時需要繳納的社保費,它主要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因此,跟員工簽勞務合同,每個月做工資,都應該在個稅系統申報,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才能符合法律規定。
此外,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建立有效的工資發放管理制度,避免通過以勞務報酬方式發放工資并漏繳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的行為。企業應當按月定期向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基金機構繳納費用,并向社會保險基金機構定期申報個人所得稅收入、社會保險費支出情況。
2023 01/13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