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1年7月1日,甲公司通過發行100萬股普通股取得B公司30% 股權,該普通股的面值為每股1元,市場發行價格為每股3元。向證券承銷機構支付股票發行相關稅費10萬元。取得股權后,甲公司可以對B 公司施加重大影響。2021年7月1日,B 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900萬元。 這個10萬稅費為什么不計入入賬成本?



這 10萬元稅費不計入入賬成本是因為它不屬于購買B 公司30%股權的任何直接或間接資產成本,而是屬于附加費用。換句話說,發行股票的過程中所繳納的所有相關費用,如征收稅費、獎金、承銷費用等,都屬于附加費用,而不是入賬成本。這些費用是為了批準發行新股,因此是必要但非本質成本,不影響發行股票價格。
從會計學的角度來看,稅費本質上是企業運營費用,應作為當期費用分擔到當期損益中,而不是作為核算入賬成本。另一方面,作為投資者,可以把10萬元稅費作為投資成本,被注入重新計算的投資和投資收益的計算過程中。
拓展知識:除了稅費,發行新股還需要支付很多附加費用,如證券承銷費和注冊費。企業在發行新股時,這些費用也不計入入賬成本,而是以附加費用形式付出,以確保所發行的股份能夠順利上市并銷售。
2023 01/17 1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