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租賃中與承租人和出租人均無關聯方關系的第三方提供的租賃資產擔保余值用不用計入租賃收款額?



答:答案是視情況而定,具體需要看租賃中與承租人和出租人均無關聯方提供的租賃資產擔保余值情況,如果這個租賃資產擔保余值本身的特性是可能被租賃雙方分享的,則可以將它計入租賃收款額中,它就像是一個租賃雙方的優惠券一般。但若租賃資產擔保余值的特性是只能用于第三方,則不可以把它計入租賃收款額中,這是因為它具有獨特性,不能被租賃雙方共享。此外,應該注意的是,添加租賃收款額時,應考慮以確保平衡性,以避免出現不公平的結果。
拓展知識:法律定義的“租賃資產擔保”是指一種擔保方式,其中,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擔保人承諾,如果租賃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實施,并被損害,信用擔保人將為租賃支付保證金,以補償租賃支付損失。
2023 01/17 1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