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收取保證金的時候,正常應該是,借:銀行存款 3600 貸:其他應付款-保證金3600 但是比如說我們是7.12收的錢,銀行流水7.13才有進賬。 那我7.12做賬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做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其他應付款-保證金。 等到7.13收到錢,再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是的,7月12日你可以做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其他應付款-保證金。另外7月13日,當你收到保證金資金時,應該再做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證金這一會計分錄。這其實是一種預付款處理,其會計處理方式是,在當時貨物、服務未實際發出,而收到保證金款項的前提下,事先對供應商收取的保證金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對賬戶 其他應付款-保證金 借方記賬,同時,記賬賬戶 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方。此時,既已發生了收支,但歸屬于雙方還沒有完全確認,因此,你可以暫時不要再做任何調撥記賬處理,而是直接將賬戶其他應收款-保證金和其他應付款-保證金之間的款項調整結算到銀行賬戶,再做相應的會計分錄,增加一筆銀行存款,減少一筆其他應收款-保證金,由此完成手續。
拓展知識:企業在做會計分錄的時候,不僅要考慮收取或付出的款項,更要考慮到交易之間的一致性,對對手方有清晰的說明,保證雙方交易記賬的正確性。此外,還要注意兩個賬戶之間的調整結算,保證賬目的準確度。
2023 01/19 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