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公司購買金蝶軟件用于辦公,不能計入無形資產是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明確規定:企業僅能將具有可衡量經濟價值的財物確定為無形資產。據此,公司購買金蝶軟件用于辦公無法計入無形資產,因為軟件無法有效確定其價值,與市場價格無關,也無法確定其未來的變現價值。因此,軟件不能根據法律規定,識別為無形資產。
雖然軟件不能認定為無形資產,但是在管理上也可以分為長期、暫時性軟件。長期軟件可以經常使用,具有持續的價值,比如辦公軟件、ERP類軟件等,當然也必須及時維護和升級;暫時性軟件只能在特定時間范圍內使用,并且在軟件過期后會失效,比如證券行情軟件等。如果實際使用情況符合要求,暫時性軟件還可以納入流動資產。
2023 01/19 22:22
